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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库和药台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6月01日
  1. 严格遵守《运转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和《非电气作业人员用电安全规程》。操作或指挥天车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证件。
  2. 配制或添加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带防护口罩,动用可产生有害气体的药剂时,必须戴放毒面罩(具)。必须严格遵守《药库和药台安全规程》,配制和添加磷诺克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磷诺克斯安全操作规程》。
  3. 固体药剂卸车时,吊运中一次不得超过300公斤,堆放时注意保持距离。液体药剂要卸车时,要防止储存罐溢出;并监督拉运人员的操作,防止药液乱流。
  4. 液体黄药罐内的药剂存量不得小于1/5,以防罐底部积存的二硫化碳发生火灾。
  5. 药库和药台工要对在药库和药台动用明火的人员进行监督,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可靠的措施。
  6. 加药槽(箱)中的药液不得溢出,加药管道不得有破损。发现有药剂泄漏时,要马上断药,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他人靠近,并及时清理泄漏的药剂。清理时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7. 每次操作或调整完毕后,操作人员都要将手或身体的其它部位冲洗干净。
  8. 人员进入药库和药台内,通风设备不得停止运行。
  9. 操作时必须戴防护手套、从事有毒药剂操作时,必须戴防毒面具。
  10. 药库和药台工必须学习和掌握有关化学危险品的知识,防止化学危险品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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