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章适用于公司综采工作面超前及上下出口的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二条 超前支护工及端头支护工必须熟悉掌握喷雾控制系统和作业规程,经公司培训中心培训时,必须培训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知识,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三条 回风巷必须安装两道风流净化水幕,第一道风流净化水幕距工作面不大于30m,第二道距第一道不大于50m,并保持完好。
第四条 喷雾效果必须覆盖全断面。
第五条 上、下顺槽每天必须清扫或冲洗煤尘,清除堆积的浮煤并做好记录,井下各点粉尘厚度不超过2mm,长度不超过5m,设备上粉尘厚度不超过2mm。
第六条 替超前施工中,必须对施工地点进行洒水湿化。
第七条 风流净化水幕不准缺失,喷雾设施保持完好,喷雾管路不准有跑、冒、滴、漏等现象,喷雾效果必须符合要求。
第八条 喷雾管路要吊挂整齐,不能有埋、压、挤和扭折现象,避免影响喷雾效果及压力。
第九条 采煤机运转时,必须打开风流净化水幕进行喷雾降尘。
第十条 采煤机割煤时,员工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第十一条 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地点,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佩戴耳塞。
第四节 操作顺序
第十二条 开工前要认真检查喷雾装置及防尘帘是否完好,喷雾管路是否有跑、冒、滴、漏等现象,喷雾效果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十三条 将上下出口及超前部位的浮煤浮尘清理干净。
第十四条 采煤机割煤时,开启风流净化水幕。
第十五条 采煤机割煤产生粉尘或噪声时,劳动者佩戴防尘口罩或耳塞。
第十六条 班中采煤机停止割煤时,关闭风流净化水幕,同时摘下防尘口罩或耳塞。
第十七条 本班工作结束后,将上下出口及超前部位附近的浮煤清扫干净,然后关闭风流净化水幕,并检查个体防护用品是否完好。
第十八条 换班时,和接班人员说清当班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