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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灯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8月12日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执行《企业员工文明行为规范》。

2、工作人员应穿耐酸工作服,维修人员在操作时应戴耐酸手套、胶鞋、围裙及护目镜等劳保用品。

3、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

4、检修后的矿灯要达到《煤矿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管理若干规定》要求。

5、每小时观察一次充电情况,符合相应型号矿灯技术要求。

6、当充电过程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将灯头反时针旋转180o。

7、调配电解液时应将硫酸徐徐注入蒸馏水中,同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以使混合均匀,散热迅速。

8、每班升、入井人数必须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电解液爆炸、硫酸烧伤等。
2、 调配电解液时,严禁将水倒入浓硫酸中,引起飞溅伤人或产生剧热引起爆炸,也不要从大容积的瓶子中将硫酸倒入水中。
3、 应备有5%的碳酸钠溶液,以备万一硫酸飞沫落到脸上,手上及衣服上时洗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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