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操作
1.1停、送电联系
除尘风机需启动和停机,必须与调度室或机动科与动力变电所及有关部门联系停送电事宜,明确停送电风机号。
1.2 风机启动应达到下列条件
1.2.1 设备各部位润滑状况良好,油位略高于中位线,仪表及显示信准确,关闭风机进风阀门,打开风机出风阀。
1.2.2 人员撤离,现场杂物和障碍物清除。
1.2.3 启动水泵,检查各测试点温度及调节好风机冷却水流量。
1.3 开机操作
1.3.1满足风机启动条件后,专人与变电所联系送电。有送电信号后,戴上绝缘手套,插上操作牌,合上操作电源。
1.3.2 顺时针转动控制开关,风机启动, 运转正常后,打开风机进风阀,根据高炉出铁需要打开相应的阀门。
1.4 停机操作
除尘风机的停机分为正常停机和紧急事故停机。
1.4.1以下情况之一者为正常停机:
a 高炉休风2小时以上时;
b 除尘系统必须停机检修时;
c 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认可后方可停机。
1.4.2 以下情况应紧急停机:
a 风机、电机内部发生异常响声时;
b 风机、电机振动突然增大时;
c 风机、电机轴承温度急剧升高,并超过规定温度值(轴承70℃、电机70℃),采取措施仍无效时;
e 电流升高,并超过电机额定电流时;
f 冷却水、高压风中断,经联系处理,未得到解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