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岗操作基本要求
上岗操作基本要求如下:
(1)持证上岗,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
(2)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规范。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记录。
(4)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
(5)不准疲劳上岗,工作过程要集中精力。
(6)具有独立操作能力。
2岗位操作程序
2.1准备及检查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检查起吊工具要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2.2起吊操作
(1)各种起重机具、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卡环、吊钩等一律不准和电气线路相碰,其安全间距必须符合输电线路电压与允许距离的规定。
(2)起重大型设备和物资,应了解其重心部位,做到平衡稳妥地拴接绳扣,防止个别绳扣因超负荷而脱钩。起重管材等物件时,要捆扎牢固,超长者要有安全措施。
(3)起重人员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内作业,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外围的缆风绳,受力错点等应设专人巡回检查,风绳越过马路时,离地面不低于7m,而且设专人监护。
(4)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m,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5)起吊件必须捆缚牢固,棱角刃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6)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
一致。
(7)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8)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9)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10)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1)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按“GB5082一”执行):
1)“预备”(注意)一手背伸直置于头上方,五指自然伸开,手心朝前保持不动;
2)“要主钩”—单手自然握拳,置于头上,轻触头顶;
3)“要副钩”—一只手握拳,小臂向上不动,另一只手伸出,手心轻触前只手的
肘关节;
4)“吊钩上升”—一小臂向侧上方伸直,五指自然伸开;
5)“吊钩下降”一手臂伸向侧前下方,与身体夹角约为30°,五指自然伸开,以腕部为轴转动;
6)“吊钩水平移动”—一小臂向侧上方伸直,五指并拢手心朝外,朝负载应运行的方向向下挥动到肩相平的位置;
7)“吊钩微微上升”—一小臂伸向侧前上方,手心朝上高于肩部,以腕部旋为轴,重复向上伸动手掌;
8)“吊钩微微下降”——手臂伸向侧前下方,与身体的夹角约为30°,手心朝下,以腕部为轴重复向下摆动手势;
9)“吊钩水平微微移动”——小臂向侧上方自然伸出,五指并拢手心朝外,朝负载应运行的方向,重复做缓慢的水平移动;
10)“微动范围”——双小臂曲起,伸向一侧,五指伸直,手心相对,其间距与负载所要移动的距离接近;
11)“指示降落方位”一五指伸直,指出负载应降落的位置;
12)“停止”—小臂水平置于胸前,五指伸开,手心朝下,水平指向一侧;
13)“紧急停止”——两小臂水平置于胸前五指伸开,手心朝下,同时水平挥向两侧;
14)“工作结束”—双手五指伸开,在额前交叉。
2.3收工
清理作业现场,收回吊运用具,做好维护保养,加强保管。
3交接班
当面交接班,交班时进行检查、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整洁;公用工具要清洗干净如数交接;整理记录,填写交接班记录,要将本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实地填写到交接班记录中,包括隐患部位、发现隐患的时间等。
4操作注意事项
在吊装作业起重中人员严格坚持“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或物体不明不吊;
(3)斜拉重物不吊;
(4)光线阴暗,能见度差,看不见重物不吊;
(5)重物上面站人不吊;
(6)重物埋在地下不吊;
(7)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吊;
(8)棱角物体没有衬垫措施不吊;
(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重物越过人头顶不吊,钢铁水过满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