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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21日

1、 任何人上、下行车必须待行车停稳后从安全通过,严禁越栏。
2、 严禁在开车时进行检查,加油和局部修理,检修前主动挂好检修牌,方可检修,并实行“谁挂牌,谁摘牌”制度。
3、 遇有相邻行车检修时,必须与相邻行车工打招呼,同时设专人监护,以防撞车。
4、 计划检修或重大抢修,须在地面围好“红旗绳”严禁闲人进入作业区,修复后所有防护罩要复位。
5、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大、小车轨道上行走、逗留,检修时应与同跨内所有行车工打招呼,保持一定距离,以防不测。
6、 钳工不得擅自拉闸、合闸,更不得随意摆弄电器设备和试车。
7、 高空作业所有工具应严格检查,确保工具正常方可使用;拆卸零部件及工具要放妥。不得上、下抛穿任何物件。
8、 严格超负荷使用机械工具,如需在千斤顶顶起的重物下工作,必须垫实、垫牢并设有专人监护。
9、 使用“移动电具”必须穿戴好防护手套和防护鞋。
10、 使用台钳时,工作要夹紧,作业时注意飞屑伤人;钳台上存放滚动物件时要垫牢以防滚落伤人。
11、 使用钳工工具应遵守各工具《使用说明书》上要求操作。
12、 检修完毕后必须通知行车工试车完好后且做好“工完料尽场地清” 方可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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