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安全操作和使用设备。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与落地砂轮机相关的作业内容。
3.管理内容
3.1 操作指导
3.1.1操作前,应穿戴好劳保用品(包括安全防护眼镜)
3.1.2 检查安全防护装置。
3.1.3 进行空转试运行。
3.1.4 开动吸尘设备。
3.1.5 工作完成后,关闭电源总开关。
3.2安全规程
3.2.1砂轮机的防护罩和透明防护板一定要齐全。
3.2.2 托刀架与砂轮的间隙不能大于3毫米,砂轮磨损后,应及时调整。
3.2.3 同一台砂轮机不允许两人同时磨削,更不准利用砂轮的侧面磨削。
3.2.4 砂轮机开动后,要空转2~3分钟,待砂轮机运转正常时,才能使用
3.2.5 磨削时工件要拿牢,同时人要站在设备的侧面工作,以避开砂轮旋转面,如磨削小工件要用工夹具固定,防止工件挤入砂轮机内或挤在砂轮与托架之间将砂轮挤碎。
3.2.6 磨削时,应缓慢进给,不能太快,不能用力太猛。
3.2.7砂轮磨损到接近法兰盘边沿旋转面10毫米时,应予更新,发现砍轮面沟槽,径向跳动过大时,应予修磨
3.2.8当发现砂轮有异常的震动和晃动时要停止使用该砂轮,请维修人员确认修理后才能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