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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仪表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15日
1.热工仪表工在设备没有停运的情况下带电、带气或高处作业时,要先申报审批,应配备可靠的安全工具并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在进行仪表的操作或检修之前应对整个系统和仪表本身进行充分了解,做到心中有数。检修完后应向有关单位和使用者进行交待。
  3.一切设备均不可超过“使用范围”运行和使用。
  4.必须停电后才能从电炉中取出物件。
  5.仪表及电气设备禁止拉临时线,禁止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
  6.检修、拆卸煤气设备上的仪表应在停气吹洗之后进行。要动火时,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和经安技部门审批同意,并在救护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
  7.调整、检修煤气系统的仪表,必须两人(其中一人监护)。工作人员应熟悉煤气安全规程。
  8.在蒸气系统工作时,应防止烫伤和仪表过热。与氧气乙炔接触或在附近工作时,严禁油脂、烟火。
  9.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均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应置于通风良好、能防止过热的带锁柜内。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数量。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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