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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23日

1、检修车辆时,必须用枕木掩住四轮;车辆用千斤顶撑起后,要用枕木支撑;车厢举起后要插上安全锁销,也要用枕木支撑牢固。
        2、车下作业时,要检查车辆的稳定性,并在车旁放置“车下有人”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监护。
        3、车辆进入修理库时,必须由专人指挥。库内多工种交叉作业时,要有现场安全负责人。
        4、操作天车前,必须检查天车限位、抱闸、钢丝绳、吊索具等是否完好。严禁吊物从人员头顶上经过,严禁人员接近吊物或从吊物下行走。
        5、使用千斤顶必须先试压检查,使用时要垫平并保持垂直。
        6、使用砂轮机要戴好防护眼镜,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砂轮机侧面,用砂轮片正面磨削,禁止双人同时使用一台砂轮机。
        7、使用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使用电动工具保持引线及接地牢靠;使用风动工具时要扶稳抓牢;使用扳手及扭力工具时,不得加套管。
        8、检修避震器时,要先放气后检修。避震器充气时要使用专用工具,并确认工业氮气。
        9、更换备件时,禁止用手指探孔。轮胎充气时,防止锁圈飞出伤人。
        10、发动机和转动部件在运转时,严禁检修。
        11、清洗备件时,要远离火源,操作人员禁止吸烟。
        12、试车要有专人指挥,无驾驶证者严禁发动车辆和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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