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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锅炉房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5月11日

1.锅炉房应保持锅炉及一切设备完好、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2.凡未经登记、年检或有严重缺陷的锅炉安全阀、仪表等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2.供暖锅炉房所有管道要表示出介质流动方向,管线名称,各阀门都要表示开关方向、状况。
4.锅炉房应防寒冻、防风雨,并有良好的照明、通风、卫生条件。
5.保证通道畅通。
6.应设置锅炉房平面示意图,供水管线图。
7.门口应注明“供暖重地闲人免进”字样。除主管科室人员、安全监察部门外,其他人员应经当班负责人许可方可入内。
8.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供暖车间。学校或其他人员参观须由有关人员陪同,并不得乱动阀门和运行装置,未经许可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9.外来人员入锅炉房,须在外来人员登记簿上登记,并由值班人员注明出入时间、理由和陪同人员。
10.外来人员在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一切听从锅炉房值班人员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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