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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15日
1.浸漆场地应备有消防器材,严禁明火和吸烟。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2.浸漆时应戴好防护口罩、手套,并防止绝缘漆和溶剂接触到皮肤。
  3.浸漆前要开启通风装置,通风设备失效时应停止浸漆。浸漆完毕漆槽要盖严。
  4.吊装工件的装置要牢固,轻拿轻放工件,以免漆溅入眼内。浸后待漆沥尽,方可送入烘房。
  5.工件装车时要架好、垫牢放稳,防止倾倒或滚动。
  6.应严格按工艺规程操作。烘箱不得任意打开,排气阀门与指示装置必须可靠,发现故障应立即停炉修理。
  7.浸漆场地严禁拉临时电线,照明灯开关、风机等均应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工作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
  8.易燃物品、油漆和溶剂,应放在指定地点并加盖密封,妥善保管。放置地点应通风良好。
  9.烘箱内严禁烘其它物品,并防止水分浸入。浸烘漆场地严禁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
  10.开启有机溶剂桶盖时必须用专用工具。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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