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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元邀请安全监管总局法律顾问进行座谈

作者: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3月13日

 3月1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元元邀请总局法律顾问进行座谈,就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办理危害生产安全相关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华北科技学院安全法学研究所所长詹瑜璞教授两位总局法律顾问和北京市新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海峰应邀参加座谈。

总局法律顾问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刑法的衔接、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执法人员权力责任边界、自由裁量权的规范等目前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法律问题提出了意见。杨元元就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反映比较强烈的法律问题征询了法律顾问的意见。杨元元表示,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精神,总局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行包括法律专家和专业律师在内的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在今后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修订和执法过程中将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还讨论了中国政法大学帮助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采用不脱产、半脱产的办法培养一批法学硕士、博士,进而提高法规队伍素质问题。
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总监、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支同祥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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