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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个月查获217起酒驾 事故同期下降4成

作者:刘鹏 陈刚 栾心龙  来源:半岛都市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01日

  从5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醉驾入刑,给酒后驾驶通上了“高压电”。新规已经施行了一个月,5月31口 ,记者从青岛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截至5月29日,全市交警共查获酒后驾驶217起,其中醉酒驾驶31起。据介绍 ,在酒后驾驶的违法驾驶员中,有五成是自己经商或独自从事某一行业的人员,在年龄上,以35岁至45岁之间最为集中。

  记者从青岛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自5月1日至5月29日,全市交警部门共查获酒后驾驶217起,其中醉酒驾驶31起,有10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3人被批准逮捕,14人取保候审,1人判刑,女性司机一名。据民警介绍 ,根据这一个月的情况来看,岛城酒后驾驶的查处情况较往年同期大幅下降,新法规的施行对酒后驾驶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同时,与往年同期相比,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事故下降37%。

  青岛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5月份查获酒后驾驶的情况来看,年龄在 25岁至35岁之间的驾驶员,占查获总数的约30%,特别是30岁至35岁之间比较集中;年龄在 36岁至45岁之间的,占总数的60% ,特别是40岁以上、事业稳定、工作应酬较多的驾驶员;45岁以上的驾驶员约占10%。

  从职业上看,有约五成的酒驾司机是自己经营公司、企业、做小生意或是独自承揽业务的“小老板”,他们多是因应酬、亲友及同学聚会等,抱有侥幸心理在酒后驾车上路。

  据介绍,交警部门将再次掀起整治酒后驾驶的风暴,交警部门已在七区五市餐饮业较为集中的繁华路段确定了酒后驾驶多发路段,将每日13时至14时、20时至21时、22时至次日2时三个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多发时段确定为管控重点,采取定时和随机相结合、定点和流动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查获的醉酒驾驶当事人一律依法刑事拘留。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驶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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