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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筑农民工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

作者:李军  来源:宁夏新闻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09日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开展建筑工程春季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监管,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人员不能及时到位的,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各施工单位要重点加强塔吊监控系统、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检查和监控,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和施工用电安全等检查,临边防护、临时建筑、围墙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要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新进场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加强隐患整改,确保工地复工前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不到位、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彻底、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工地,一律不予复工。自治区住建厅将对各市、县春季复工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察。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将采取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和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扣分、企业诚信评价扣分等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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