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整改责任人 |
1 | 消防设备的选用及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设备档案完整,安全状态良好。 | ||
2 | 建筑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制度,对建筑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电气线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 ||
3 | 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标志。地下的消防控制室门上的标志必须是带灯光的装置;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工具。 | ||
4 | 设备档案完整。 | ||
5 | 设备各项联动、操控及显示等功能良好。 | ||
6 | 设备、设施、工具、配件等完整无缺陷。 | ||
7 | 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等安全装置无缺陷。 | ||
消防设施与器材不得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 | |||
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得将安全出口上锁、封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