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因里希(H.W.HEINRICH)的《工业事故预防(INDUSTRIAL ACCIDENT PREVENTION)》1931年问世以来,人们对事故发生机理进行了不断探索,出现了较多的事故致因理论。其中的危险源理论[1-2]对当今企业安全管理实践的影响较大,其理论基础是能量意外释放论。同时,危险源也是系统安全理论方法的基础与核心概念。人们认识到,危险源是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必要条件,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威胁和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的基点[3]。
理论研究通常采用两分法对危险源进行分类,如第一类和第二类危险源[1,4]、固有型和触发型危险源[5]、固有和变动危险(源)[6]、基本型和控制型危险源[7]等,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如何看待能量和危险物质之外的危险源类型。三类危险源理论[8]突出强调了传统第二类危险源中人的因素,认为人的因素包括个体人和组织,并将不符合安全的组织因素单列为第三类危险源,包括组织人的不安全行为、失误等。而传统第二类危险源将组织因素和社会因素作为软环境因素来考虑[1],这方面的深入研究主要涉及社会一技术系统的安全控制[9]、安全文化和组织安全氛围(SAFETY CLIMATE)[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