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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亡事故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21日

(一)因工伤亡事故的定义: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指出所谓因工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员工在本岗位劳动操作时因各种原因(非自残、因私事受他人攻击),以及上级指派在企业外从事本企业工作任务等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二)伤亡事故的分类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
1、轻伤事故: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2、重伤事故: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3、死亡事故: 一次事故伤亡1―2人。
4、重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者。
(三)伤亡事故的报告:
1、公司内发生伤亡事故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发生事故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应用电话直接或逐级报公司经理、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和工程部部长,并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事故人、事故经过及初步事故分析报告。
2、公司经理或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接到报告后,按政府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
3、发生事故单位如不及时向公司上报或隐瞒虚报者,总经理召开专项安全会议进行认真讨论,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适当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四)事故的调查处理
1、公司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应以公司工程管理部名义迅速组成事故调查组,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赴现场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完毕后,事故调查小组一定要按“五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五不放过就是
(1)事故发生的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不清不放过
(3)事故责任者没受到处理不放过
(4)事故没有吸取教训,没使大家受到教育不放过
(5)事故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3、事故的结案:伤亡事故的处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必须在事故发生后90天内
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天。
4、伤亡事故结案一定要将从事故发生到结案的全过程资料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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