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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事故调查工作中的事故责任

作者:徐安昆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24日

 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是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如何准确地确定事故责任是至关重要的一环。这不仅关系到事故处理的正确与否,关系到能否正确地吸取事故教训,避免事故的重复发生,而且关系到执法机构能否客观、公平、公正地依法行政,关系到行政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权威。因此,对这一点必须慎之又慎。这里仅就结合煤矿事故处理的实际,谈谈如何确定事故调查中的事故责任问题。

  1.调查事故情况
  煤矿发生事故后,作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的汇报程序迅速做出反应,组织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一方面对企业进行事故处理实施监察,另一方面做好有关资料的搜集,第一现场的勘察取证等工作,为事故全面调查处理创造条件;与此同时,要按有关规定迅速组织由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事故的全况。
  调查事故的过程,就是取证的过程,这是确定事故责任的最基础、最重要的环节。因此,要把事故的责任分清找准,就必须全面、客观、细致、准确地把事故情况调查清楚。调查事故的情况,尤其要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要了解事故单位结构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背景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地的生产活动情况,从事各项生产活动的人员状况(人数、受安全培训的程度),现场作业措施的制定和贯彻落实情况,对灾害的监测、监控及预防保护措施情况等。二要了解事故发生的过程,即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情况下发生,事故现场的人员间及所从事的工作,使用的作业手段、方式、工具等。三要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现场的状况.职工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等。
  在整个事故调查过程中,要按照证据相关性、真实性、合法性的原则,依法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取证一定要全面、细致、客观,各种证据包括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不论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不论是证人证言还是物证形式,都要广泛采集,认真梳理。只有这样通过大量的调查了解情况,广泛收集取证,才能为下一步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创造有利的条件。2001年,我们在调查处理淮南矿业集团李一矿“6.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正因为前期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所以后来的事故性质认定及处理才显得较为主动。

  2.分析事故原因
  分析事故原因是在依法进行全面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进行的,是确定事故责任的关键一环。
  分析事故原因,一般来说要重点分析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一般事故的直接原因多数情况比较直观,容易认定,只要我们对事故的现场进行详细勘察,是能够搞清楚事故原因的。对一些重特大事故的原因分析存在一定的难度,特别是瓦斯、煤爆炸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透水事故等篇难以认定,这需要我们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调查了解的情况进行具体细致的分析,特殊情况下,还要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只要我们按照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现实和本质规律去努力工作,总是能找出事故原因。
  另一个方面就是分析事故的间接原因。间接原因又分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不论是分析事故的主观间接原因还是分析事故的客观间接原因,都需要我们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了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内容,了解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一些规章制度,然后才能对号入座,把影响事故的间接原因分析清楚。
  在调查处理事故时,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同样重要。直接原因是事故原因的外在表现形式,间接原因则是事故原因形成的内在因素。间接原因虽没有直接原因表现的那么直接,但往往表现为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找到了事故的主要间接原因往往是从源头上找到了预防事故的根本措施,因此切不可忽视对间接原因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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