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在本单位的实施。
6.2 主持研究制定公司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计划,落实相关措施,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6.3 指导和督促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负责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考察。抓好重要领导岗位后备干部的建设。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对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监督工作。
6.4 主持、指导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及工作目标,并检查、督促实施。
6.5 主持党委中心组学习。负责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业务培训。督促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组织开展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发展要求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实际工作中的思想倾向性问题。
6.6 主持召开党委会,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审核签发党委文件。处理重要的来信来访。
6.7 参与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决策,促进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
6.8 领导和支持纪检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9 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和支持职工代表大会、职工持股会依法开展工作,协调公司内部各方面的关系。
6.10 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指导并支持他们按照法律规定和各自的章程与特点,独立负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11 负责对发展对象的审查,签署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意见。
6.12 负责领导班子分工的其它工作,处理有关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