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
2.领导和组织制订、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安全法规及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3.领导公司安委会工作,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审定季、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4.督促各部门、各基层单位行政领导做好安全工作,并根据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正确行使聘任权。
5.组织重大节日或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处理,严格执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6.负责对各部门、各基层行政领导的安全奖惩。
7.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