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安全生产负有综合治理责任,对分管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按时按质完成总经理布置的安全工作,并及时反馈信息。
3.组织提出经营发展项目,工程建设,技术改造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并定期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4.对安全技术设施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科技人员研究讨论、提出解决意见和办法,对技术设备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在职责范围内无力解决的及时向总经理报复。
5.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条件。
6.处理各类分管范围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清事故原因、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