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顾问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对住宅部所管物业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维修。确保水、电等设施正常使用,督导维修人员切实完成本职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下为具体职责:
1.根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的维修方案,编制养护维修计划,经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
2.全面负责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保养,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安全正常使用。
3.定期检查各项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编制年、季、月检查计划,组织贯彻实施。
4.负责监督维修住宅部管辖楼宇公共设施、照明灯具及供水、供电、道路工程。
5.及时处理因房屋及设备发生故障导致的突发事件,认真处理住户的维修投诉。
6.协助相关部门对业主装修房屋进行审批、监督、检查,保持物业整体结构完整性。
7.负责对管辖楼宇内各项工程技术资料、设备说明、维修保养记录的收集、整理、存档。
8.负责物业工程的接管、验收、移交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协商工程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
9.积极开展各种工程维修工作。
10.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