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上级各项管理规定。
2、监督检查公司所辖部门及车间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及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3、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发现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和责令整改,责令停止工作等。
4、有权检查公司各个环节、所有的岗位。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参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
6、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负责对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采取三定的形式(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负责对查出的“三违”现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对安全检查中所查出的问题,要详细做好检查记录和处理情况记录以待备查。
7、完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台帐。
8、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9、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