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加强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对因忽视安全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本工种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具体负责火药、雷管等爆破材料的发放、管理等工作,负责雷管的缠发、压号、导通及火药、雷管的发放和收回等工作。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爆破材料流失而造成事故的,负有直接责任。
三、爆炸材料发放工必须政治可靠、忠于职守、责任心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收发爆炸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严格按爆炸材料发放工操作规程去操作。
四、爆炸材料发放工必须掌握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掌握炸药、雷管的存放知识,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五、严格爆炸材料领、退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人员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严防爆炸材料在储存过程中丢失和被盗。
六、交接班时,要把本班爆炸材料的库存、领、退情况交接清楚,做到物、卡、帐相符,出现问题时,要进行汇报。
七、库房要保持清洁、卫生,保持电话畅通、照明齐全,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八、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