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位基本目标
1、 协助生产副厂长实现液化厂的生产目标;
2、 协助生产副厂长完成液化厂下达的各项指标,确保实现液化厂的绩效目标;
3、 协助生产副厂长组织各类检修确保各项消耗不超液化厂生产经营目标;
4、 确保运行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工艺装置(危险介质)达无泄漏工厂标准要求;
5、 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设备责任事故。
二、工作职责
1、 严格执行工厂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守则和维修规程;
2、 负责化工厂原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分析工作,并按时出具检验分析报告;
3、 负责化验室样品间的样品管理、样品登记、样品过期处理;
4、 负责制订、修订分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分析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5、 确保化验室上报的分析数据及时、有效、准确;
6、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化学药品的领用、保管和安全使用等工作,尤其是做到剧毒、易燃、易爆和浓酸、碱等物质的保管,严防丢失和破损,以免危及人身安全。
7、 负责组织员工的岗前和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分析人员的综合素质;
8、 组织制定各类技术指标、技术措施、不断提高分析整体水平,控制分析成本支出;
9、 解决与专业相关的技术难点,提供相应技术支持,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
10、 组织并实施分析仪器维护、保养、校准;
11、 根据工艺生产需要,及时调整分析频次和计划;
12、 制定每年分析项目送检计划;
13、 负责编制分析备品、备件、工具、材料的采购计划;
14、 负责分析档案建立及管理;
1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工作目标
1、全面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维持安全生产秩序;
2、安全生产“零”事故;
3、全面落实HSE管理制度并建立体系,组织执行;
4、配合完成液化厂年度指标的培训演练;
5、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按照国家及省主管部门的最新法规及时更新制度并落实管理措施;
6、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及监督管理。
四、安全岗位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分析仪器检修、维护保养方面的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 在制订或审定有关分析仪器、方法改造方案和编制分析检修计划的,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3. 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有计划的及时修复更换,按期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4. 负责分析事故和检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5. 负责本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分析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岗位责任人: 上级负责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