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部门 及人员 | 考核项目 | 标准分 |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
职 教 科 负 责 人 | 1、责任制落实 | 15 |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扣15分;安全教育与培训不按制度执行扣2—10分。 |
2、目标管理 | 15 | 无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目标计划扣15分;目标制定不明确扣2—10分;每月不按时考核管理目标执行情况扣2—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不认真扣2—15分。 | |
3、责任分解 | 10 |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分期分批培训教育计划扣10分;计划不详细、教育或培训时间不明确扣2—8分。 | |
4、安全检查与整改 | 10 | 对教育培训工作无检查制度扣10分;不认真执行检查制度扣10分;对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制定改进措施或措施不得力扣2—8分。 | |
5、安全教育与培训 | 15 | 无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不执行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教育不及时或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无培训教育档案扣15分。 | |
6、保证安全的措施 | 15 | 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时教育内容中无安全保护内容或自我安全保护内容扣15分;教育内容不全或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 |
7、工伤事故处理 | 10 | 教育内容中无预防发生事故的内容扣10分;无急救措施教育内容扣10分;教育内容不全或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 |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 10 | 对施工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认真扣2—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 |
合 计 | 100 |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