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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致敏物质控制程序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9月18日

目 的

为规范公司产品中过敏原物质的管理、识别产品中的过敏原,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致敏原物质交叉污染,特制定本控制程序。

范 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产品过敏原识别及控制。

职 责

1、质量部QA组

供方产品资料的收集、过敏原控制的检查、过敏人群资料的收集及过敏原相关的标准、文献的收集汇总,致敏物质的识别。

2、生产制造部

生产过程中过敏原的控制、交叉污染的预防或异常情况收集、对盛装过过敏性食物的工器具的清洗和消毒。

内 容

1、定义

1.1过敏原

是指有导致特定的过敏人群消费时产生的化学性危害的某种或某类食品原料。

1.2过敏人群

是指对特定的某种或某类食品原料产生过敏性反应的人。

预防措施:用来控制已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它方面的措施。

1.3致敏物质类别

以下8类食品及其制品可能导致食品过敏反应:

1)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交杂品系

2)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

3)鱼类及其制品

4)蛋类及其制品

5)花生及其制品

6)大豆及其制品

7)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8)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2、供应商过敏源管控

采购组应向供应商索取规格书,供应商产品配方成分有任何改变均要要事先通知公司。供应商要保证运输车辆无过敏原的残留。

3、仓库储存管理

仓库接受新到原料及车间的退库原料时对外包装进行检查,并对外包装进行清洁处理,确保包装表面无浮粉等其他致敏物质防止交叉污染。

4、产品加工过程中致敏物质交叉污染控制

4.1合理的生产计划

生产计划人员排产时根据每种产品的致敏物质类别合理安排生产,多种产品共线生产时一般情况下优先生产不含致敏原物质的产品及含有过敏源种类较少的产品。

若前一批生产的产品含有过敏源物质,应安排清场后再排产,减少交叉污染。

4.2设备与卫生

4.2.1生产所用的工器具、设备、容器等应避免交叉使用。彻底的清洗所用的设备并且目视检查,确保设备上过敏原成份清洗干净。在更换生产品种时允许有适当的清洗时间。

4.2.2有原料需要退库操作时退库前需按要求密封,并用用洁净毛巾将包装袋擦拭干净,避免交叉污染。

5、原辅料致敏物质评估识别

5.1新品原辅料的评估

新品开发时应按照产品的配方将原辅料及接触材料进行过敏物质的识别。并填写过敏物质识别表记录识别结果。将识别结果告知生产车间及产品标签设计人员。

产品配方成分调整及原辅料生产商更换时应重新进行过敏原的识别评估。

5.2生产线可能带入过敏源识别

若产品和其他他产品共线生产时,应识别本生产线所有产品含有的致敏原物质。将结果记录于《致敏物质识别表》

6、致敏源标识

新产品开发制作标签时应根据每种产品《致敏物质识别表》记录的过敏原类别及情况对致敏源进行标识。标识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附:

致敏物质识别表(原辅料)

产品名称
原辅料名称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类及其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果仁制品
原料1







原料1







原料1







原料1







识别结果汇总
备注:含有以上致敏物质标“√”,原料生产过程中可能带入标“+”,无标“-”

致敏物质识别表(生产线带入)

产品名称
可能共线生产产品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类及其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果仁制品
产品1







产品2
















识别结果
备注:含有以上致敏物质标“√”,原料生产过程中可能带入标“+”,无标“-”
识别结果汇总此产品含有鱼类及其制品及花生及其制品等致敏物质,此生产线还生产含有大豆及其制品致敏物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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