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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SWOT分析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作者:简添福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4月28日

近年来,我国年均发生特种设备事故300多起,人员伤亡近千人,经济损失巨大。如何提高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已成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面临的重大课题。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
  战略分析矩阵
  SWOT分析法,是由美国哈佛商学院安德鲁斯教授在20世纪60年代初提出来的一种战略分析方法,是内外部因素相结合的重要分析工具。S代表 Strength(优势),W代表Weakness(弱势),O代表Opportunity(机会),T代表Threat(威胁),其中,S、W是内部因素,O、T是外部因素。根据SWOT分析的结果,可以将问题按轻重缓急分类,明确哪些是目前急需解决的,哪些可以稍后解决,哪些是属于战略上的障碍,哪些是属于战术上的问题。SWOT分析法针对性很强,管理者可依之作出正确的规划与决策。
  与其他的分析方法相比较,SWOT分析具有显著的结构化和系统性的特征。就结构化而言,首先在形式上,SWOT分析法表现为构造SWOT结构矩阵,并对矩阵的不同区域赋予了不同分析意义;其次是内容上,SWOT分析法的主要理论基础也强调从结构分析入手,对其外部环境和内部资源进行分析。分析矩阵如表1所列。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自身优势
  从1955年,在天津某工厂发生锅炉爆炸事件后,国家成立了锅炉安全检查总局,至今已建立起比较有效的工作方法,对特种设备的7个环节,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实施了全过程一体化的监督检查。50年多来,经过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国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上主要体现了以下优势:
  一是初步形成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2003年6月1号正式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填补了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法规的空白。之后,国家质检总局先后又颁布了9个部门规章、88个安全技术规范和1100多个标准,初步形成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规标准体系。
  二是安全管理、检验机构逐步健全 。国务院、省、市(地)及经济发达县的质检部门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现有机构2383个(其中:专管机构1537个,兼管机构846个),安全监察员5493人(其中:专职人员4288人,兼管人员1205人)。目前,在我国设立了专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国务院、省、市(地)及经济发达县的质检部门,以及部分行业、大型企业设置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现有检验机构1280个,2万1491人;其中质检部门所属的检验机构814个,1万5575人。
  三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进入了正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通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努力,使得我国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取得了有效的成绩。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内部劣势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全面进步和经济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然而,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目前工作效果,与社会进步对特种设备提出新的安全管理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一是立法滞后、层次不高、法规体系不完善 。体现在安全监察制度缺少专门法律支撑,法规内容不够完善,部门规章不健全、缺口较大。
  二是安全监察手段单一、体制刚性较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手段单一表现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很难适应变化多端的市场经济;监察机构从事大量事务性工作,对许多事大包大揽,管理对象多、环节多、造成工作强度大;没有针对不同的管理对象实施不同的监察要求,所有设备一旦纳入安全监察,要求均一样;安全监察机构的行为不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衡量安全监察效果的指标不明确;过于关注设计、制造、安装环节。
  三是检验体制存在弊端。我国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大多隶属于政府机构,层层设置,规模太小,缺乏开发研究能力,大多数靠政府政策保护,很难在社会上独立生存。检验单位的工作质量难以提高,工作作风难以改善。在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没有明确区分强制检验与企业的自主检验。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机会
  按照SWOT分析法,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机会主要有: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 相关部门应做到强化安全标准把关,严格实施定期检验,规范现场安全监察制度,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和违法行为,提高相关人员素质,提高安全监管到位率。
  管理科技水平长足发展。要研究并积极推进安全管理科学化进程;采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监督、监控;加强一系列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近年来,国家质检系统在“科技兴检、人才兴检”战略推动下,更是科研成果累累。
  积极推进制度改革与创新。在立法工作机制、行政许可制度、动态监管体系建立、检验机构改革与发展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增强安全监察工作的效率和效能。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潜在威胁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问题,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本身问题外,来自外部的威胁也占据了很大一部分。
  一是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意识不强。仅从近几年全国特种设备普查登记情况看,仍有少量的在用特种设备未注册就投入使用,未被纳入安全监察管理,对安全生产构成极大威胁。这些旧特种设备资料、手续不全,安全状况不明,无法实施注册登记和检验检测,造成安全使用死角和盲区;认为压力容器和起重机械操作比较直观,简单易学,操作人员无须培训即可上岗,事故隐患严重。
  二是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由于市场经济的竞争愈演愈烈,社会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意识逐渐淡化,一些企业只顾追求短期效益,忽视在安全生产上的投入,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投入极少甚至不投入,设备的使用周期一拖再拖,导致一些设备长期超期服役、带“病”运行,成为重大事故隐患。据统计,我国仅在对固定式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中,老旧设备的比率占了至少10%以上,而城市燃气管道运行了20年以上的至少占了15%,更有甚者运行了40年以上。
  三是安全科技水平相对落后。我国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中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大量存在,安全科技水平相对落后。国家对特种设备安全科技投入不足,没有设立专项安全科技经费,用以支持和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的发展,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工作的需要相比,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和科技总体水平还相对落后。主要体现在:信息管理技术应用不广泛、检验检测技术落后、许多隐患在事故发生前无法检测出来、寿命预测与评估技术未全面应用、风险评估技术不够成熟、监控预警系统和应急技术尚未应用。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建议
  采用SWOT分析法,对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战略分析矩阵中S、W、O、T元素进行分析,对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加强立法建设
  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是实现特种设备依法监管的基础。根据我国特种设备法制建设现状和需要,抓紧构建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安全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以标准为基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标准体系,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使用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须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负主体责任。企业应负责制定、实施本企业的安全责任制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自觉接受安全监察和社会监督。
  技术检验机构要认真完成辖区内特种设备的检验任务,提高定检率,保证检验工作质量,消除事故隐患,确实履行技术把关的职责。
  安全监察机构要把重点放在完善制度、统一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上,包括对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有关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调查处理,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遏制事故发生,履行依法监管的职责。
  各级政府部门要认真履行政府的领导职责,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纳入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推动行业安全管理、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安全保障能力、长效机制建设等安全措施的落实。
  促进安全科技进步
  加大经费和力量投入,促进安全科技进步,集中攻克全局性跨地区、跨行业的重大关键问题,开展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测检验技术起关键作用的重大科研课题。加强安全信息化建设,构建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利用信息网络及时传达安全监察工作指令,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安全监察政务公开,让被监察对象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使用安全监察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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