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1、设备安全卫生标准,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可能造成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种类、程度及允许水平。
(2)对所用材料和物质的要求,如材料的强度、绝缘性、耐腐蚀、抗疲劳、抗老化的要求,以及物质的物毒害或低毒性的要求。
(3)对运动部分的要求,如位于外部的旋转、摆动,平移部件采取的现代安全措施。
(4)对脚踏板、工作台、走道、梯子等防滑及高处作业防坠落的要求。
(5)对设备表面状况、涂覆层以及棱角的安全要求。
(6)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特别是防护罩、防护屏、制动器、联锁装置、活动元件、终端开关、定位器、工作状态、极限状态控制(和保护)庄孩子和检查、检测仪表的要求。
(7)对操纵器、信号器和显示器的配置要求。
(8)对便于设备启动、操纵和维修的人机工程学要求。
(9)对控制和调节装置,特别是对紧急事故开关和预防意外启动的要求。
(10)对设备的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
(11)设备吊庄、搬运、安装、使用和储存方面的安全要求。
(12)润滑要求。
(13)照明要求。
(14)用电安全要求。
(15)对检查、维修和操作中的安全要求。
(16)运转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如甩出物、噪声、振动、温度、湿度、粉尘、辐射、蒸汽、气体或液体等的限制与防护要求。
(17)防火、防爆(含设备内压)要求。
(18)对起动设备和液压设备的安全卫生要求。
(19)使用液态燃料或固态燃料设备的安全卫生要求。
(20)使用和燃料设备的安全卫生要求。
(21)各种物料管道的涂色要求。
(22)设置安全标志的要求。
(23)安全卫生要求的检测方法和评价方法。
2、生产过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过程特有的危险和有害因素(来源、等级、浓度、阈限值和其他参数)
(2)组织和实施生产过程的设计和计划,以及在正常条件和紧急情况下,对工作制度、设备操作程序、工艺过程控制和检验检测系统的要求。
(3)对生产厂房(含露天作业场地)和作业点的安全卫生要求。
(4)对设备的安全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