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平行净距 | 交叉净距 |
给水管、排水管 | 0.25 | 0.10 |
热力管 | 0.25 | 0.10 |
不燃气体管 | 0.25 | 0.10 |
燃气管、燃油管 | 0.50 | 0.25 |
滑触线 | 1.50 | 0.50 |
裸导线 | 1.00 | 0.50 |
绝缘导线或电缆 | 0.50 | 0.30 |
穿有导线的电缆管 | 0.50 | 0.10 |
插接式母线、悬挂式干线 | 1.50 | 0.50 |
非防爆开关、插座、配电箱 | 1.50 | 1.50 |
注:1氧气管道与同一使用目的的燃气管道平行敷设时,最小平行净距可减小到0.25m。
2氧气管道的阀门及管件接头与燃气、燃油管道上的阀门及管件接头,应沿管道轴线方向错开一定距离;当必须设置在一处时,则应适当扩大管道之间的净距。
3电气设备与氧气的引出口不能满足上述距离要求时,可将两者安装在同一柱子的相对侧面;当为空腹柱子时,应在柱子上装设不燃烧体隔板局部隔开。
4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80mm的氧气管道,与不燃介质管道的最小平行净距可小于0.25m,但不得小于0.15m。
5与滑触线的净距系指氧气管在其下方时的要求,此时在氧气管及滑触线之间宜设隔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