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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站场区域布置防火间距(m)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5月30日
序号12345678910111213
名称100人以上的居住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100人以下的散居房屋相邻厂矿企业铁路公路35KV以上独立变电所架空电力线路架空通信线路爆炸作业场地(如采石场)
国家铁路线工业企业铁路线高速公路其他公路35KV以上35KV以下国家Ⅰ、Ⅱ级其他通信线路
油品站场、天然气站场一级100757050403525601.5倍杆高且不小于30m1.5倍杆高401.5倍杆高300
二级8060604535302050
三级6045504030251540
四级40354035252015401.5倍杆高
五级30303030202010301.5倍杆高
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凝液站场一级120901206055403080401.5倍杆高401.5倍杆高300
二级100751006050403080
三级8060805045352570
四级60506050403525601.5倍杆高且不小于30m
五级50455040353020501.5倍杆高
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火炬1201201208080806012080808060300

注:1 表中数值系指石油天然气站场内甲、乙类储罐外壁与周围居住区、相邻厂矿企业、交通线等的防火间距,油气处理设备、装卸区、容器、厂房与序号1~8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5%。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50m3的直埋卧式油罐与序号1~12的防火间距可减少50%,但不得小于15m(五级油品站场与其他公路的距离除外)。

2 油品站场当仅储存丙A、或丙A和丙B类油品时,序号1、2、3的距离可减少25%,当仅储存丙B类油品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3 表中35KV及以上独立变电所系指变电所内单台变压器容量在10000KV·A及以上的变电所,小于10000KV·A的35KV变电所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5%。

4 注1~注3所述折减不得迭加。

5 放空管可按本表中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火炬间距减少50%。

6 当油罐区按本规范8.4.10规定采用烟雾灭火时,四级油品站场的油罐区与100人以上的居住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7 防火间距的起算点应按本规范附录B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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