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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如何营造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的思考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1月16日
[关键词]:消防执法、执法程序、监督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被消防监督、管辖对象的类别,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如何应对上述对象的不足,从而营造该地区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 
  消防部门管辖的范围可谓之宽泛,涉及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公共娱乐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还包括建筑审核、装修审核、竣工验收等。有的地区消防执法环境较好,因此,该地区的火灾事故发生率也明显较低,而有的地区由于消防执法环境较差,从而使得该地区的火灾事故的发生率也偏高,究其原因,除了消防部门主观方面存在原因外,被监督、管理的对象客体也存在着较大的问题,下面,我将被监督、管理的对象作如下分类: 
  1、有的地区由于乱收费严重,使得一些个体业主和单位在办理有关消防审批手续及其它有关意见书时,顾虑重重,为了逃避高额收费,他们就想尽一切办法逃避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筑工程不去申报,公共娱乐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不去申请检查,从而留下了一些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2、有的业主和单位属于赖皮型的,他们更本不考虑消防部门的消防检查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及下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不管消防部门下过多少次的检查记录和各种整改通知书,他们仍旧营业,更别说出整改任何火灾隐患,在他们眼中,消防部门形同虚设,有的认为消防部门是专门救火的,不应该进行检查和执法,从而“干扰”他们正常经营和工作。 
  3、有些业主和单位当办理一些消防审批手续及受到消防部门的处罚时,他们就去寻找层层关系,来帮其说话,要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逃避处罚和检查,减少和省去消防设施建设和火灾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 
  4、对消防法律、法规不懂。比喻:有的县城由于经济较落后,城市建设相对滞后,有的群众认为消防只是大城市的事情,县城的宾馆、饭店等其它场所不需要配备消防器材,不应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当前往检查要求其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及提出一些火灾隐患时,他们听之任之,从不整改。 
  这些对象的错误认识都是阻碍当地消防执法环境的重要因素,如何纠正上述对象的错误认识,接合本人的工作经验和所撑握的理论知识,谈谈如下几点方法: 
  1、首先,应该树立消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1.1、提高消防执法者的业务素质和理论素质,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通过办理学习班,聘请法律专业人士讲课,参加法律专业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执法者的素质,使得执法者说内行说、办内行案,从而规范执法程序,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发生率。 
  1.2、文明执法,杜绝“吃、拿、卡、要”现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现象。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思想,其中包括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党事业的兴衰成败,完全取决于民,因此我们应该以服务于民的思想进行消防执法,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细致地给予回答和解决,不应出现欺压群众,以权压人的现象。 
  1.3、公开办事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杜绝“一人说了算”,实行集体议案制,对于消防行政处罚案件,要由所在单位的消防执法委员会成员集体讨论进行处理,让被处罚的对象感觉到所受到的消防行政处罚是正确的。 
    1.4、杜绝以赞助代罚款,收费不开正式发票或不开发票,简化处罚程序,乱收费等现象。如:审核、验收、年检、办理消防安全意见书等一概不收费。 
  2、加大消防执法力度,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对于辖区内的重点单位每季度要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对于非重点单位要定期进行抽查,对于每次检查及专项整治过程中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期一定要复查,对于未按要求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的督促整改,该罚的一定要罚,该停业的一定要停业,该拘留的一定要拘留,直至消除火灾隐患为止。 
  3、各部门形成合力,联合执法。 
  3.1、建审方面。当地政府要下发文件,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之规定,建筑工程在施工之前,必须要到当地消防部门履行消防审核审批手续,只有经过消防部门下达建筑审核意见书后,城建部门才能核发其城建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证,建设单位方可施工。从而达到规范建筑工程的管理,防止建筑工程的漏审,减少和杜绝一些消防通道不足,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3.2、公共娱乐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的管理要与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联合,实行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第一位的观念,没有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不应核发其营业执照,不允许其开业。并实行定期检查制度,这样,可以定期消除一些火灾隐患。如月检查、季度年检、半年检查、一年检查等形式。首先,需经消防部门定期检查,并出据定期检查合格意见书,然后,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才能出据定期检查合格意见书,场所才能继续营业。 
  3.3、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消防部门应与经济贸易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执法。如定期联合组织检查,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的提出,并及时的督促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4、加大消防宣传力度。 
  4.1、利用每年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119”少 儿夏令营活动,广泛开展宣传,通过电视讲话、办理消防培训班,进行灭火演练,张贴消防宣传横幅、板面等形式。还可以与当地教育部门联系,联合下发文件,要求所有的学校必须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参加消防知识培训班,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见,使全民知消防、懂消防,让全民感觉到火灾就在你我身边的思想。 
  4.2、开放社区消防站,在每个居委会或街道,建立一个消防站,由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可以与当地民政部门、各级政府联合下发文件,要求社区居民参与到火灾的预防和消防宣传等工作中来,当地消防队还应在单位内建立一个消防对外开放站,内容要全面,由专人负责讲解和指导,定期对外开放。 
  5、发挥基层派出所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弥补警力不足。有的地区一个县只有一个防火参谋,甚至连防火参谋都没有,只有一个大队领导,这远远不能够满足当地消防检查和执法的需要,因此当地每个派出所要指派一个专职消防民警,配合当地消防部门的消防执法检查和灭火救援及火灾原因调查等工作。 
  通过上述的措施,可以消除一些人认为消防监督、管理就是收费,甚至认为消防部门是执法部门中最腐败的部门的错误认识,可以理顺该地区的消防执法程序,让群众主动接受消防部门的工作,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搞好火灾隐患的预防和整改工作,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率,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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