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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复开工安全工作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8月20日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复(开)工安全工作
        节后复(开)工,人员新进场,设施、设备等在冬季停工长期闲置,尚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时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式,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对复(开)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顺利实现6月底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达到《建筑工程事故安全管理标准》(DBJ04-253-2007)“合格”标准。
        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复(开)工安全检查方案,立即开展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1、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具设备。做好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和试运转工作。2、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查看是否有下沉、变形、坍塌的危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临时用电设施。对配电线路及漏电保护器等进行逐一检查,及时更换损坏或失灵的电器配件和破损线路,严禁乱接乱拉。4、临边洞口防护设施、机械设备操作防护棚、工人宿舍、物料仓库等临时建筑及围墙等。该加固的必须进行加固。5、淘汰不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购置、更换合格的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复(开)工阶段,新入场工人较多,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十分重要,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复(开)工前的准备时间,对施工作业人员、专职安全员等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新招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教育内容、保障培训时间、务求培训实效,切实提高施工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四:强化监督,认识旅行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各监理企业要对所属监理项目部的人员配置及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旁站监理,督促施工企业按要求做好节后复(开)工安全工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施工企业整改,并督促落实相应整改措施。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应及时向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汇报。要严格监督施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建筑起重器械设备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各项工作,防范机械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规范撑血,加强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管理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及其委派从事施工现场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资格,并要在实施安装(拆卸)作业之前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安装(拆卸)告知,通过企业资质、安装(拆卸)人员资格等审查后方能进行安装(拆卸)作业,在安装(拆卸)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并作相关记录。在以后的检查过程中,再查出未告知即展开安装(拆卸)作业及先安装(拆卸)后告知等违规现象,市安监站将加大处罚力度。
        六:严格监管,认真开展复(开)工安全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在企业、工程项目自查的基础上,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工程项目复(开)工期间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市安监站将对市中心市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发现复(开)工安全检查走过场,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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