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场所的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不当,不仅妨碍操作,而且引起设备损坏和工伤事故。为此,应该做到:
一、平面布置图上应标明材料堆放地地点,要求材料堆放整齐,搬运方便,贮存方法合理,不影响场内交通。平面布置图应悬挂在施工现场入口的明显部位。
二、进场材料按规定做好产品及状态标识后,按平面布置图所示位置堆放,其中合格、待验材料必须分开堆放。
三、除砂、石外,其他材料严禁露天堆放。
1、水泥必须存放在水泥棚内,棚内应干燥通风。水泥堆放最高不得超过15袋,码放时底层必须架空以防止水泥受潮变质。若条件受限时,底层应铺放一层油毡再行堆放。水泥有受潮或过期现象发生后,必须送实验室检验并出具试验报告单,根据试验结果作相应处理。
2、钢筋堆放、贮存时必须搭棚,锈蚀的钢筋应单独堆放,经除锈检验合格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使用。
3、施工临时所需的方木、竹胶板等容易受潮后引起收缩的物资必须架空堆放在干燥、通风的棚内。
4、现场不同种类的砂、石料必须分开堆放,严禁混堆、混用。
6、填充门、防盗门、窗必须符合我公司及公安部门对于防盗的要求。进入现场后在室内架空码放,保持干燥通风,防止受压变形。
7、现场制作预制构件必须有制作平台,机械搅拌、振捣制成后要求码放平整,加衬木方垫放。
8、各种管材必须分类按不同规格搭架在棚内堆放,严禁误用。对于排水塑料管,应具有完整的包装袋,防止管件外壁划伤,影响观感。
9、各管件、阀门等应按规格、型号用箱(袋)盛放在室内干燥环境中。
10、开关、插座、线盒、配电箱、电线等必须贮存在室内干燥通风部。电缆应在室外搭棚存放。
11、现场内所有材料(除砂、石外)在搬运过程中都应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否则按文明施工措施中的规定进行部罚。
在贮存、堆放工作进行时应及时对材料标识,防止误用、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