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电器安全使用须知及防触电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7月14日

1、 电器连接、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非电工严禁操作。
2、 工地必须达到完全的漏电保护配置,严禁使用零件、漏电保护装置有故障的电器用具,更不可蓄意破坏。
3、严禁在地下管线不明的地方进行挖掘,电器用具用完必须关掉电源,电缆线应随时吊挂。
4、上岗前必须配(穿)带好个人防护用具,三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二级保护即:首末端有漏电保安器、工作零、保护零分开使用。
5、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三相五线制。
6、装修工程使用四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流动电箱。三级保护,即:总电箱、开关箱和流动电箱有漏电保护器,工作零、保护零分开使用。电焊机必须配备专用漏电保护器。
7、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备漏电保安器,机械设备必须每台有漏电保安器。
8、碘钨灯高度不得低于1.5米。
9、地下室、楼梯和潮湿地方,照明用36V低压照明,其它照明必须通过漏电保安器。
10、外电线路沿墙应挂平直,架空线路要求平直用瓷卡固定,不准乱接乱拉。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