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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安全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09日

  第一章工作票

  第一节 变电、线路工作票通用部分

  第一条:在供电设备上进行正常检修工作时,凡需要做安全措施

  者,都应使用工作票。

  第二条:常用工作票分为:变电第一、二种工作票,电力线路第

  一、种工作票。使用格式按《安规》规定如下:

  1、 工作票的填用:

  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者;

  (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回路上的工作。

  (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2、电力线路工作票的使用: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在停电线路(或在双回线路中的一回停电线路)上的工作;

  (2)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所谓全部停电,系指供给变压器台架或配电变压器室的所有电源线路均已全部断开者。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

  (2)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3)行中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第三条:工作票由签发人填写。有时为了减少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的工作量,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本班(组)的工作票。

  第四条: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填写不得任意修改,如有个别字需要修改,应字迹清楚。一张工作票修改不得超过3个字。

  第五条:填写工作票应使用能准确表达意思的,符合普通话规范的语言文字。

  第六条:工作票上所列人员按责任审票,签名完整,书写工整。

  第七条:工作票签发人由本公司批准并公布了的人员来担任。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第八条:工作票的签发。

  1、工作票由签发人签发,工作负责人填写的工作票也必须由签发人签发。

  2、一般情况下,一张工作票上的工作地点只限于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以刀闸断口为界)。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3、下列情况由公司指定有签发权的人签发工作票,并由值班员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票签发人仅对工作的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和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任。开工前,由监护人(施工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代注意事项。

  (1)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来变电站承包设备检修、防腐或安装。

  (2)基建施工需要运行中的设备停止运行。

  (4)安装单位来处理新投产的设备缺陷。

  4、一个变电站或一条线路全部停电检修,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写明工作内容。几个班组同时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写各班的负责人。

  第九条: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开始时间及完成时间记入操作记录薄中。

  第十条: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由本局批准公布的人员担任。

  2、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到变电站承包土建施工、设备检修、安装、防腐或调试等工作时,由外单位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并将名单事先交公司安监审查安全资质,合格后由安监将名单转发给变电站。

  3、工作负责人的变动:

  工作期间,若工作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2小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工作负责人的变动只能办理一次。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记入“备注”栏内。

  第十一条:

  1、一个班组工作时,填写参加工作的所有人员的姓名。多个班组工作时,可只填写班组负责人姓名。

  2、共 人:填写参加工作的总人数,包括总工作负责人和班组负责人。

  第十二条:工作票延期:

  工作中,预计在计划时间内,检修难以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在计划时间到期前,提前2小时以上向值班负责人(线路:向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种工作票的延期记入“备注”栏内。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第十三条:工作终结:

  工作全部结束后,工作负责人会同值班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对设备状况和现场卫生进行检查,然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名,工作终结。并在“备注”栏内盖“已终结”章。

  第十四条:检修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原工作票盖“作废”章。

  1、部分检修设备将加入运行,需要变更安全措施。

  2、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规》行为,经劝说无效收回工作

  3、检修工期延期一次仍不能完成,需要继续工作(注明因延期原因作废)。

  4、工作票破损,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不清。

  第十五条:工作许可人审查工作票时,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将工作票退回,要求重新签发。

  1、计划工作时间已过期

  2、安全措施不足或填写错误。

  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不符合规定。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不明确。

  第十六条:工作票的考核

  1、运行和检修部门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已终结的工作票收集审核,并统计合格率,报安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工作票:

  (1)工作票无编号。

  (2)工作票填写漏项。

  (3)未按规定签名。

  (4)工作内容(任务)不具体,或工作地点不明确。

  (5)工作内容(任务)栏设备没有使用双重编号。

  (6)安全措施填写不具体。

  (7)接地线无编号,装设地点不明确。

  (8)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互相兼任。

  (9)未按规定办理工作负责人变动手续。

  (10)未按规定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11)应使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使用第二种工作票。

  (12)已设遮栏、标示牌没有注明确实的地点或位置。

  (13)工作票破损,残缺不全,污秽看不清楚。

  (14)未盖“已终结”或“作废”章。

  3、工作票合格率(%)按月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合格率=(合格票/不合格票+合格票+其它票)×100%

  注:其它票是指按规定应开而实际没有开票的工作。

  第十七条:工作票的保管:已终结的工作票,由各单位保存三个月以上。

  第十八条:事故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要记入操作记录簿内。开工前应做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下列工作可列为事故抢修:

  1、供电设备发生的事故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造成火灾或设备严重损坏,需要立即处理的。

  2、救人、灭火。

  变电事故抢修的时间预计不能超过4小时,4小时以内不能修复的,应按正常检修办理工作票手续。线路事故抢修不限。

  第二节 变电工作票

  第十九条: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者;

  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线干线上的工作;

  (3)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回路上的工作;

  (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源。

  第二十条 工作票的填写细则:

  1、编号:各单位分别编号,一年内不得有重复编号。

  2、工作负责人:

  (1)由本公司批准并公布了的人员担任。

  (2)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到变电站承包土建工程施工、设备检修、安装、防腐或调试等工作时由外单位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并将名单事先交公司安监审查安全资质,合格后由安监将将名单转发给变电站。

  (3)工作负责人的变动:

  工作期间,若工作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超过2小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工作负责人的变动只能办理一次。

  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记入“备注”栏内。

  3、班组:一个班组工作的,在其前面加主管单位名称。几个班组工作的,写总工作负责人所在的班组。

  4、工作班人员:

  (1)一个班组工作时,填写参加工作的所有人的姓名。多个班组工作的,可只填写班组负责人姓名。

  (2)共人:填写参加工作的总人数,包括总工作负责人和班组工作负责人。

  5、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填写变电站名称、电压等级、设备的名称和编号、工作任务、工作场所或间隔。

  6、计划工作时间:为调度批准的停电检修时间,不包括停送电操作时间。

  7、安全措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填写:

  (1)应拉开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包括填写前已拉开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填写设备名称和编号。

  (2)应装接地线:写明接地线的确实地点或应合接地刀闸,许可人需加写编号。

  (3)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写明遮栏的确切地点,标示牌的确切位置。10KV隔离开关需放置绝缘护罩的填入此栏。

  (4)补充安全措施:除(1)、(2)、(3)项之外的其他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

  (5)工作许可人应将所做安全措施完整地填入相应栏内,不得简化或写为简化或写为“同左” “已做”等。

  8、收到工作票时间:在计划工作时间之前,工作票交给变电站值班员的时间。

  9、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许可手续后,签名同意开工的时间。

  10、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期间,若工作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超过2小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工作负责人的变动只能办理一次。

  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记入“备注”栏内。

  11、工作票延期:

  工作中,预计地计划工作内,检修工作难以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在计划时间到期前,提前2小时以上向值班负责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种工作票的延期手续记入“备注”栏内。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12、工作票终结:

  工作全部结束后,工作负责人会同值班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对设备状况和现场卫生进行检查,然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名,工作终结。并在“备注”栏内盖“已终结”章。

  13、备注栏:填写注意事项或其他事项。

  第三节电力线路工作票

  第二十一条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在停电线路(或在双回线路中的一回停电线路)上的工作;

  (2)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所谓全部停电,系指供给该变压器台架或配变压器室的所有电源线路均已全部断开者。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

  (2)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3)在运行中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工作票的填写细则:

  1、编号:各单位分别编号,一年内不得重复编号。

  2、科室、所(工程队)名称:填写供电所和工作班组名称,多个班组共用一张工作票时,名称填写总工作负责人所在班组名称。

  3、工作负责人:

  (1)由本公司批准并公布了的人员担任。

  (2)工作负责人的变动:

  工作期间,若工作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超过2小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工作负责人的变动只能办理一次。

  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记入“备注”栏内。

  4、工作班人员:

  (1)一个班组工作时,填写参加工作的所有人的姓名。多个班组工作时,可只填写班组负责人姓名。

  (2)共 人:填写参加工作的总人数,包括总工作负责人和班组工作负责人。

  5、停电线路名称(双回路应注明双重称号):

  填写线路电压等级、线路名称和编号。

  6、工作地段:填写线路名称、支线路名称、起止杆号。

  7、工作任务:填写某段范围内的具体工作任务。

  8、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应拉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应停电的范围):

  (1)拉开发电站、变电站线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2)拉开需要工作班组操作的线路各端断路器、隔离开关和可熔保险。

  (3)拉开危及该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架设线路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4)拉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需要拉开发电站或变电站内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只须填写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名称和编号。如果由线路工作人员自行拉开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需补充“在已拉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悬挂标示牌或加锁”。需要发电站、变电站合上的线路接地刀闸或在线路上挂接地线的也填入此栏。

  9、保留的带电线路或带电设备:

  填写同杆架设的带电线路或邻近的带电线路名称,与带电线路交叉处杆号和带电线路名称,与带电线路有平行段的起止杆号及带电线路名称。

  (10)应挂的地线:

  指工作班组自己应挂的地线,不包括变电站挂的地线或接地刀闸。线路所挂的地线位置应明确,对同杆架设的线路,在同一杆塔上不同线路上均要求挂地线的,应分别注明线路名称和杆塔号。

  (11)计划工作时间:填写调度已批准的停电时间。

  (12)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

  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许可开始的命令方式,分为当面通知、电话传达和派人传达。

  (13)工作终结的报告:终结报告的方式分为当面和电话两种。

  (14)备注栏:填写补充的安全措施和其他内容。

  第二章 操作票

  变电、线路操作票

  第二十三条 根据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命令,改变设备运用状态需要进行多项作业的,都应使用操作票。

  设备运用状态分为下列几种:

  1、运 行。

  2、热备用:只有开关在断开位置。

  3、冷备用:断路器、隔离开关、二次回路保险在断开位置。

  4、检 修:在冷备用的基础上,设备已接地,并布置了其他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 操作票必须填写的主要内容:

  1、操作任务、起止时间。

  2、检查有关回路的功率、电流、电压。

  3、拉开、合上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4、检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实际位置。

  5、二次回路切换、保护回路压板的投、退或改变定值。

  6、控制回路、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测量仪表的投入或退出。

  7、停电设备验电的具体位置。

  8、装设、拆除接地线的位置及编号。

  9、和闸时同期控制开关的投、退。

  10、悬挂的标示牌及其他位置,装设的遮栏及其地点。

  11、装设绝缘护罩。

  第二十五条 操作票的填写。

  1、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初审,值班负责人或操作许可人签名批准。

  2、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清楚,不得任意涂改。非关键字修改每张不得超过3个字,关键字(如:拉、合、停、送、退、投、切,设备的名称和编号)不得修改。

  3、填写操作票应使用规范的操作术语,不应使用方言。

  4、操作票的编号一年内不能有重复。

  5、操作票内一个序号对应一项设备操作内容,不能并项。检查设备的位置状态作一项。分相操作的设备一相作一项。

  6、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任务栏和操作项目栏均应填写设备名称和编号。

  7、操作票上所列人员签名完整,书写工整。

  8、操作票顺序填写正确:

  (1)线路停电操作顺序:拉开断路器——拉开线路侧隔离开关——拉开母线侧隔离开关。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2)双卷变压器停电操作顺序:拉开负荷侧断路器——拉开电源侧断路器——拉开负荷侧隔离开关——拉开电源侧隔离开关。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3)三卷变压器停电操作顺序:拉开低压侧断路器——拉开中压侧断路器——拉开高压侧断路器——拉开低压侧隔离开关——拉开中压侧隔离开关——拉开高压侧隔离开关。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9、操作票未用完的空行,从第一行起盖“以下空白”章。

  第二十六条 执行操作票

  1、倒闸操作票必须由两人进行,其中对设备较为熟悉的一人监护,另一人操作。

  2、一个操作人一次只能持一份操作票操作,不能同时持几份操作票交叉作业。

  3、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板上对照操作票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到现场正式操作时,应先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监护人持票和防误装置的钥匙,大声唱票,操作人用手指操作部位,并大声复诵无误后才能操作。

  4、必须按操作票所列项目顺序依此操作,禁止倒项、添项、漏项及做与操作无关的工作。每操作完一项就打个“√”,不准全部操作完了一次打“√”。

  5、重要项目(并网、解列、继电保护投、退,装、拆接地线拉、合接地刀闸)的操作时间应记入操作作票。

  6、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报告,待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7、全部操作完毕,经检查无误后在“备注”栏盖“已执行章,并向调度员汇报。

  第二十七条 下列工作可不用操作票:

  1、事故处理。系指为了不使事故扩大而进行的紧急操作。

  2、拉合断路器的单一操作。

  3、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站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第二十八条 操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操作人: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操作,对所执行的各项操作的正确负责。

  2、监护人:对担任监护的各项操作的正确性负主要责任。

  3、变电值班负责人(线路工作许可人):对操作票所列操作顺序的正性,操作任务是否符合现场条件负责。

  第二十九条 操作票的考核: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的操作票。

  (1) 无编号

  (2) 无操作开始或终结时间,没有填写重要操作时间。

  (3) 一张操作票超过一个工作任务或操作任务不明确。

  (4) 操作中未按规定打“√”。

  (5) 操作票有漏项、并项或顺序颠倒。

  (6) 未按规定审票签名,或签名只写姓不写名。

  (7) 字迹不清楚,关键字涂改或非关键字涂改每张超过3个字。

  (8) 未盖“以下空白”章、“已执行”章或“作废”章。

  (9) 使用术语不符合规范。

  (10)没用填写设备双重称号。

  (11)没有写明接地线安装的地点或接地线编号。

  (12)草稿操作票。

  (13)先操作后补的票

  2、操作票由运行部门逐月收集、审核、统计,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合格率报安监。

  3、操作票合格率(%)按月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合格率=(合格票/合格票+不合格票+其它票) ×100%

  第三十条 操作票的保管:

  已执行的操作票由运行部门保存三个月以上。

  第三十一条 操作注意事项:

  1、正常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或高峰负荷时进行,如必须在交接班时进行操作,则由交班人负责操作完毕或操作到某一阶段后才能交班,接班人重新填写操作票继续进行操作。

  2、操作前应检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合格。

  3、雷电时禁止倒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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