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隆泗 肖素光)煤炭行业结构的调整、整顿,一方面关闭了大量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同时,也促使现存在小煤矿淘汰过去所采用的落后的生产方式,采用更多的技术装备和较为先进的管理方式,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这对于保障安全生产、提高小煤矿生产的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要实现这一点,却有着相当大的难度。由于历史的原因,小煤矿安全管理和生产技术的力量都相对薄弱,给煤矿安全管理方面造成了诸多隐患。在我们最近进行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到小煤矿(包括改制后的原国有地方煤矿)的调研中发现,这一点显得尤为突出。应该引起各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的措施。
1问题分析
1.1经营管理者缺乏安全生产常识,安全意识淡薄
小煤矿的经营管理者多通过以下几种渠道进入煤炭行业:在其他行业发展获得成功后,投资进入了煤炭行业;当地有资源,由村、乡个人合股投资开矿;由村、乡投资建矿,再承包给个人;或是由其他自然人合资开矿。无论从何渠道进入煤矿行业,其投资者真正懂得煤矿开采业是特殊行业的并不多。根据我们的抽样调查,经过专业学习的人仅占10%(即使是中专、专科学历,但真正学煤矿的甚少)。不少业主只知道近几年煤炭行业是高回报的行业,不知道煤炭行业是高危行业、是高风险的行业; 不知道煤炭开采需要有较高的投入,才能保证煤矿开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因此,在煤矿建设和开采设计以及设备购置和管理方面,在生产和安全生产冲突和矛盾的时候,往往是不按科学规律办事,以当前的效益作为决策的目标;有些甚至靠在井口烧香拜菩萨来乞求平安,形成了安全生产的严重隐患。例如某矿一台比较先进的3m提升机安装好后长期疏于维护,限速保护装置未投入使用,过卷保护装置的机械触点完全失效,防坠器也处于失效状态,该业主和矿长在明知有这种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坚持让提升机长期处于带病运行状态下工作,结果出现过卷,提升钢丝绳被拉断后坠罐,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又如一些小煤矿斜巷提升每年跑车数次造成几十万元经济损失,却舍不得投入少量的资金维护已有的井口阻车设备;一些小煤矿不愿多投资,专买国有大煤矿所淘汰的废旧设备,甚至把已经失爆的设备用于井下。
2.2技术力量薄弱
煤矿安全生产关键还在于需要一批专业素质较高的技术和管理力量。而这一点,正是小煤矿所缺乏的。目前小煤矿真正懂生产技术的人极少。根据我们对220个小煤矿机电管理人员文化程度的抽样统计,在负责机电技术的人员中只有102人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而这些人中大多数都缺乏接受专业教育的背景。在220个矿中,56.3%的矿是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甚至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在主持煤矿的电机管理和技术工作。这为安全生产留下了极大的隐患。根据调查,小煤矿机电事故大多也是设备安装、运行、检修人员不懂技术误操作或发生故障不能及是排除所造成。如某小煤矿电工在检修时错把电源线路调相,造成主要通风机逆转,工作面大量瓦斯积聚,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小煤矿技术力量落弱的现实尽管已经摆在了面前,但目前还难以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良策。由于整个煤炭行业前几年的不景气,煤炭院校招生困难,毕业生不愿意到矿区工作,更何况是条件更艰苦的小煤矿。因此,解决小煤矿技术力量来源的源头问题值得高度重视。
2.3安全设施不完善 安全管理不规范
由于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淡薄和短期行为,安全投入的不足,也由于技术力量的缺乏,小煤矿的安全设施存在着很大缺陷。如有的矿井主要通风机安装位置和方式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开启,时停时开严重; 高瓦斯矿井掘进面两闭锁装置普遍配备不齐,一些高突矿井防突措施不落实;许多高突矿井未按规定配备自救器,斜井和上下山运输“一坡三挡”装置不齐,运行信号未按规定安设;井下电气设备锈蚀老化,失爆严重,“三大保护”不全;主提升装置的保护系统不完善等等。这些,都给煤矿的安全生产带来的极大的隐患。
3对策
3.1提高办矿门槛 加强业主的素质教育
提高煤矿的办矿门槛是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非常重要的一环,提高办矿门槛,首先要提高获得煤矿经营权和管理权的门槛。业主和矿长是小煤矿生产和经营的决策者,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而提高小煤矿业主和矿长的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能力又应该是提高办矿门槛的关键。经营者和主要管理者的文化素质程度直接影响其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指挥安全生产能力,决定了其把安全事故隐患的排除和事故的处理能力,决定了所属矿山的安全技术水平。笔者认为,煤炭行业,要获得小煤矿主要经营管理者的资格,至少需要高中或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且接受不低于半年时间的安全技术培训。
要开展对煤矿业主(法人代表)的安全培训,解决经营管理者缺乏安全生产常识,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并纳入法制的轨道。这个问题是与小煤矿的出现与生俱来的。小煤矿和国有改制煤矿都有业主的安全培训问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布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第三条规定“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落实这一条,法人代表首先要取得安全生产资格。建议将“煤矿业主(法人代表)必须取得煤矿安全资格证书”,纳入相应的地方法规,进行强制、规范的培训;并把煤矿业主(法人代表)是否取得煤矿安全资格工作证书作为取得煤矿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要条件之一。
提高办矿门槛,就要提高办矿的规模的门槛。生产能力低下的矿井、作坊式的生产是无法保证机电设备的投入和设备的科学管理的。乡镇煤矿一般相对集中,由乡镇统一将所辖的小煤矿集中组成集团公司,形成一定规模,设备可进行统一调度、统一维护和统一管理,人力资源可以共享,提高共同的防灾救灾能力。一些乡镇的实践证明,这样的管理模式不失为目前乡镇小煤矿管理一个很好的模式。
3.2逐步建立安全生产技术保障和支撑体系
安全生产需要在技术上建立保障和支撑体系。
首先是要建立技术人才的保障和支撑体系。如前所述,目前小煤矿安全管理的技术力量相当薄弱,更为严重的是,向小煤矿输送技术力量的源头几乎枯竭。为此,国家对报考矿业类专业的考生应给予进一步的政策倾斜。同时,建立有效的渠道,鼓励国有大、中型煤矿的富余技术力量向小煤矿流动。
安全生产需要有可靠、完美的保护系统作保障。要研究和开发适合小煤矿安全生产适用的机电设备。特别是目前小煤矿急需的保护装置齐备、易于维护和操作的绞车,阻车器、挡车栏和跑车防护装置以及适合于薄煤层开采的采掘机械。
安全管理需要有可靠、完善的管理制度作保障。当前应着重加强管理制度的建设和体制的理顺。要使小煤矿的管理者懂得如何建立安全生产的管理体制,按《矿山安全法》建立安全管理的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设置的岗位和各岗位的职责,明确各生产科室、班组、车间、硐室、机电设备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各设备运行、操作、维护岗位应建立的规章制度。使有关人员具备设备的合理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运行、节能高效运转等方面的综合管理能力。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步的发展,煤炭工业也将步入发展的新时期。对小煤矿,各级管理部门下大力气综合治理,使之尽快走上健康、持续的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