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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瓶的安全使用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4月09日

氢气为易燃压缩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点火源能引起燃烧爆炸。氢气比空气轻,在室内使用和储存时,漏气上升滞留屋顶不易排出,遇火星会引起爆炸,与氟、氯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氢气瓶的安全使用应注意以下几点:应制定氢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定期对气瓶相关人员进行气瓶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和充装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产品。氢气瓶属于特种设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使用登记。使用时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

  氢气瓶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宜超过30℃,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氧气、压缩空气、卤素(氟、氯、溴)、氧化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混运。库房应采用防爆型电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搬运和使用时轻装轻卸,禁止敲击、碰撞。

  氢气瓶,必须按规定每3年检验一次,超期未检的气瓶严禁充装和使用。必须专瓶专用,不得挪用及代用。氢气瓶涂深绿色油漆,禁止擅自更改气瓶的颜色标记和钢印。使用前要认真核对气瓶的颜色标记和钢印,以防误用。

  因生产需要,必须在现场(室内)使用气瓶,其数量不得超过5瓶,且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最高含量不超过1%(体积比)。建筑物顶部或外墙的上部设气窗或排气孔。排气孔应朝向安全地带,室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少于3次,事故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得少于7次。

  室内氢气瓶与盛有易燃、易爆、可燃物质及氧化性气体的容器和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8米。与明火或普通电气设备的间距不应小于10米。与空调装置、空气压缩机和通风设备等吸风口的间距不应小于20米。与其他可燃性气体贮存地点的间距不应小于20米。

  要设有固定氢气瓶的支架。多层建筑内使用气瓶,除生产特殊需要外,一般宜布置在顶层靠外墙处。阀门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阀门损坏时,严禁带压更换阀门。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应保留0.05兆帕以上的余压。

  若氢气泄漏或着火,应立即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可能的话冷却气瓶并将气瓶从火场移至空旷处。氢火焰不易察觉,救护人员要防止外露皮肤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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