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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气使用守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3月14日

一、氨气瓶应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严禁靠近热、电源或受日光曝晒,以防气体受热膨胀而引起爆炸,氨气瓶应放在距工作地4米以外的地方。
二、吊运氨气瓶应平卧或系在瓶子中上部,不准系在盖上,氨气瓶运送采用推车或电瓶车,严禁抛、滚、滑。
三、如液氨冻结,只能用水冲淋,严禁用火、电炉烘烤。在严冬应用暧气保温在20℃左右。
四、液氨用完后,应在瓶上用粉笔写上“已用完”或“空瓶”标记。
五、氮化炉装好料后,必须仔细检查通气管道、炉盖是否有泄漏,废气管应点火燃烧,以免影响环境,严防氨分解出来的氢气遇火自燃,引导到瓶内而引起爆炸。
六、出炉时先打开炉盖,点火燃烧后方可取工件,以防氨气中毒。
七、化学热处理电炉,操作中发现漏气或包子内温度突然升高,应及时切断热源,但不得切断气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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