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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基础知识

作者:庆长林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23日
四、消防设施
汽车没有刹车系统可以开,但是当遇到紧急情况时没有刹车制动会发生交通事故;建筑没有消防设施可以使用,但是当遇到火情时没有适合的消防设施灭火,会发生火灾事故。因此,汽车的刹车系统和建筑的消防设施都具有抢险救急的功能,不可或缺。
建筑物应综合考虑建筑用途、重要性、建筑高度与室内空间高度、火灾特征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合理设置有效地消防供水和灭火等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应包括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报警系统、各类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等和灭火器、灭火沙、灭火毯、消防软管卷盘等设备。
(一)室外消防系统。它的设置原则是应结合市政消防栓系统布置和消防车的使用,通过室外消防用水与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物体积、建筑物的用途和建筑所设置的消防设施等因素,并结合消防车安全取水、供水的要求,能够保证有效控制火灾、保护建筑结构不会受到不可修复的破坏且相邻建筑不会被引燃。主要是指:一是城镇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开发区等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防栓系统;二是围绕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堆场等设置的室外消防栓系统。
1、室外消火栓系统。它的设置原则是利用室外消防设施给消防车供水或与消防车和水泵接合器连接组合,对建筑物实施的供水和灭火。主要是由市政消火栓和建筑室外消防栓两部分构成,具体要求是:
1)城市街区的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120米;
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灌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消火栓距路边不超过2米,局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米;
3)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
4)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不超过150米;
5)每个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照10—15LS计算;
6)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150毫米或100毫米和两个直径在65毫米的栓口;
7)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100毫米和65毫米的栓口各一个,并有明显标志。
2、消防水泵接合器。当火灾发生时,消防车的水泵可迅速方便地通过该水泵接合器的接口与建筑物内的消防设备相连接,并送水加压,从而使室内的消防设备得到充足的压力水源,解决消防车从室外直接灭火困难或填补室内消防水源的不足。建筑的自动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系统以及下列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1)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
2)超过4层的厂房或仓库;
3)其他高层建筑;
4)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地下建筑。
水泵接合器的型式为地上式、地下式、墙壁式和多样式。供灭火救援的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室外消防设施,应采用安全防护措施,室外消防设施均应设置区别于环境的明显标志。
(二)室内消防栓。它的设置原则:一是能够保证方便使用,并将火灾控制在一个防火控制区域内;二是应能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防栓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需要射水保护的部位,并保证供水可靠、使用管理方便;三是用水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的用水量和水压;四是供电可靠性得到保证;五是管网应保证系统在维护、部分关闭期间仍能正常需要的灭火用水的要求。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防栓系统: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度大于21米的住宅建筑;
3体积大于5千立方米的商店、旅馆、医疗、展览和图书馆类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剧场、电影院和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5建筑高度大于15米或体积大于1万立方米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6上条未规定的建筑或场所和符合上条规定下列建筑或场所,可不设置设置室内消火栓,但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说龙,具体有还5条规定。
7设置要求:
1)单层和多层建筑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0m;
2)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条水带的长度不应大于25.0m(水带超长会减少水枪出水压力);
(3)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测试方法,水枪垂直射水的水柱达到10米高度)同时到达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m且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多层仓库,可采用1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4)可以在管线水压测试口或管线末端处测验水压情况。
(三)自动灭火系统。
自动灭火系统是在无人情况下自动灭火的消防设施,特点是反应快、安全性强。其设置应与建筑的使用功能、火灾特性及室内空间特征、环境条件和保护对象的重要性等相适应。其灭火剂应适用于扑救场所的火灾类别,且对保护对象的次生危害较小。灭火系统的类型应于火灾发展特性、建筑空间特征相适应,并在设置场所的环境温度下安全、可靠运行和有效灭火,自动灭火消防设施在火灾情况下,具有自动灭火和降温两项功能。
A)下列高层民用建筑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旱冰场外)及其低下、半地下室;
2二类公共建筑及其地下 、半地下室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
3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建筑高度大于1百米的住宅建筑。
B)下列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馆的室内休息室、器材间等;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展览馆、商店、餐馆和旅馆以及医院中同样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室;
3设置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办公建筑、游艺场所;
4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5大、中型幼儿园,总建筑面积大于5百平方米的老年建筑;
6总建筑面积大于5百平方米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央游艺场所,设置在一至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歌舞娱乐放央游艺场所。
自动灭火消防设施维护要求:
1)定期检查维护,定期检测,适时监控。检查要求提供出示检测报告、维护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2)可以在管网管线水压测试口或管线末端处测验水压情况。
C)关于厨房灭火装置
1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燃油管道上设置与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
2食品工业加工场所内有明火作业或高温食用油的食品加工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D)对于厂房和仓库《规范》分别有6项和7项具体的关于应设置自动(水)灭火系统的相关规定。
(四)关于水幕、雨淋、水喷雾的设置《规范》分别有3项、6项、3项具体的详细要求;对于气体灭火系统《规范》有8项规定;对于泡沫灭火系统《规范》有4项规定。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具有早期报警或提醒人员疏散的功能。建筑应根据实际用途和预期的火灾特性以及建筑空间特性、发生火灾后的危害等因素,设置合适的报警设施。系统的设计应考虑保护对象的火灾危险性、空间的大小与高度、环境条件、保护对象的火灾特性和体量、建筑内其他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需要。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系统: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商店、展览、客运、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3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建筑,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及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
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
5 ----13项具体规定(略)。
另外A,住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另有规定如下:
 1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住宅建筑;
2建筑高度大于54米小于100米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
3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另外B,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场所应设置气体报警装置。
(六)防排烟设施
防排烟设施分为防烟和排烟两个系统,防烟系统是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或自然通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排烟系统是采用机械排烟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室外的系统。一般人在火灾烟雾环境里存活的时间只有3分钟。
建筑内设置的防排烟系统,能够有效控制建筑内的火灾烟气流动和蔓延,使建筑内的环境条件满足人员的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工作开展需要,因此,任何建筑均应考虑排烟功能。防烟分区的设置应与建筑内的实际火灾情形和空间特征相适应,能够有效保障控制烟气蔓延区域。并具有保障其在火灾时正常技术措施。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间(层)。
对于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的住宅建筑,当防御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规定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防烟系统:
1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
2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的面积要求。
A)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置:
1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歌舞娱乐放映场所和设置在四层以上楼层、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场所;
2中厅;
3公共建筑内面积大于10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4公共建筑内面积大于300平方米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5建筑长度大于20米的疏散走道。
B)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丙类厂房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的房间,以及人员、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
2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丁类生产车间;
3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丙类仓库;
4高度大于32米的高层厂(库)房内长度大于20米的疏散走道,其他厂(库)内长度大于40米的疏散走道。
(七)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是设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灭火、疏散,启动排烟、分隔设施以及紧急联动的专用处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3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4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设备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规定。
 (八)灭火器材
火灾种类主要有五个种: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或可融化固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指气体物质火灾;D类火灾,指金属物质火灾;E类火灾,指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不同种类的火灾灭火使用不同类型的灭火剂,常见的灭火机的基本配置标准是:
   1)配置数量。根据《灭火器设置规范》规定,按照30平方米配一具手提式灭火机计算,设置地点一处不少于2具多于5具(一具不起作用时的备份考虑,数量过多易操作混乱),
2)配置型号是ABC干粉,五种火灾都可以灭火。
3)应在标注的有效期内使用。压力指针的指示标志是绿色区域表示压力正常;黄色区域表示压力过大(有爆炸危险);红色区域压力不足已经影响灭火功能。
4)应放置在疏散通道,便于操作的位置(举例:利民苑饭店的灭火机摆在服务台里,老板不情愿拿出现象)。
5)适用于初起火灾的三分钟,这时的一般着火温度300度,特点是过火面积小,烟气流动缓慢,辐射热量小便于靠近灭火,灭火效率高、成功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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