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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筑安全管理的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17日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2005年建筑业完成总产值34745.8亿元,同比增长19.7%,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0018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5.5%,为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建筑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形势依然比较严峻。2005年全国建筑业发生伤亡事故2288起,死亡2607人,居工矿商贸领域第二位。今年一季度,建筑业重大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了100%和34.2%。4月份,重大建筑施工坍塌事故多发,其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重大建筑施工事故的63.6%和54.5%。按照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针对建筑安全生产状况,必须深入分析建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强化综合性防治措施,促进建筑业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2005年建筑业伤亡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1.4%和6.5%。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安全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政府行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目前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仅对建筑业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而对其它各类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依法监管工作,尚未做到位;有关交通、铁道、水利、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职责范围内,对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界定不清,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难度大;有些建设工程(如化工、冶金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等)的政府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监管主体缺失,建筑施工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管理盲区。

  (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诸多责任主体,从历次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执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意识差,“三违” 现象时有发生;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设施和劳动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少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资质,特别是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分包现象严重;一些监理公司忽视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理,项目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设计单位对执行安全标准和规范重视不够,造成有的工程存在安全设计缺陷等;有的建设单位存在过分依赖监理、施工单位,未发挥业主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如四川都汶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工程“12.22”死亡44人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标企业将隧道施工分包给无资质的施工队伍,监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贵州务彭公路珍珠大桥拱架施工“11.5” 死亡16人的特大跨塌事故,施工企业没有大桥拱架施工安装组织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北京市西单西西工程“9.5”死亡8人的施工坍塌事故,存在严重设计计算缺陷等。这些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值得很好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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