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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17日

 

一、在药剂科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工作服穿着整洁,佩戴工作牌,文明礼貌服务。 

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干净,严禁室内吸烟。  

四、药剂人员树立高度责任心,一切以病人的用药安全为原则,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五、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对错误处方或缺药处方应退回请原处方医师更改,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对滥用药品、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和涂改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的使用、保管和调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七、有计划的请领、储存药品,防止积压、损坏和浪费。 

八、药品按其性质、剂型、用途和储存条件保管。  

九、每月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 

十、已经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换,因特殊原因(如药物不良反应、禁忌症等)需退药的,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十二、药房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并完成值班日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三、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西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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