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宣传、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2.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就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对分管环保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
3.负责组织编写、修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经审核批准后监督执行。
4.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和“三同时”制度。
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审核工作和竣工后的验收工作,提出环境保护治理方面的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环保的检测工作。
7.负责公司“三废”治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8.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