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精神,法规、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和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和规章。
(2)、协助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与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考核指标,认真落实上级和行业管理部门及车站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布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落实。
(4)、督促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三品检查”、“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和站务安全管理规定。
(5)、按规定合理提取必要的安全经费,督促有关职能部门配齐落实安全设施设备。
(6)、深入现场检查了解,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通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7)、对站内发生的事故和应班车辆站外发生的事故,必须及时到事故现场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8)、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组织召开好各种安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