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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开发服务中心汽车驾驶员安全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8月20日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产业开发服务中心(银源公司)驾驶员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和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产业开发服务中心(银源公司)驾驶员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产业开发服务中心(银源公司)驾驶员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道路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不但自己严格遵章守纪,而且当发现他人有违章违纪行为时,要立即劝阻和制止,并加以批评指正,对情节较为严重的,应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3.3认真参加安全日活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3.4加强车辆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车容、车貌良好,车况不好不准车出,否则发生事故,应承担责任。
3.5积极参加本部门和有关部门开展的安全活动,促进安全生产。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4.3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和安全监察部每半年组织全面检查一次。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产业开发服务中心、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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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发电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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