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部长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环保方面政策、法规和上级股份公司及本公司职业卫生、安全、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标准、指令;
2、负责生产过程中职业卫生安全、环保事故、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和其它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
3、对危及人身安全危及正常生产的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在紧急情况下有指令权;
4、对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进行奖励,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5、对每月职业卫生、安全、环保动态分析进行汇总、审查;
6、对职业卫生、安全、环保技改项目进行审核;
7、对每月全公司职业卫生、安全、环保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8、定期检查、指导职业卫生、安全、环保各专业口的工作;
9、组织参加安全、环保月、季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