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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洗作业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0月03日

1  目的

    为了加强酸洗过程的规范化管理,防止爆炸、酸碱酌伤和化学中毒、环境污染等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施工活动中各类酸洗作业的安全管理。
3  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火力发电厂部分) DL5009.1-9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热力和机械部分) (78)水电生第158号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    SD135-86
    《国家标准汽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88
4  术语与定义(无)
5  职责
5.1  项目部负责酸洗作业的组织领导工作。
5.2  专业公司负责酸洗作业的具体实施工作。
5.3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酸洗作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6  具体内容
6.1  项目部与相关方协商建立酸洗作业领导小组。
6.2    酸洗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确定酸洗方案,明确分工。
6.3  项目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酸洗作业危险源点的辩识,编制酸洗施工技术措施。
6.4  酸洗运行操作单位,建立运行小组,制订运行规章制度,确定负责人。
6.5  相关单位组织酸洗运行操作人员培训,熟悉酸洗方案、、酸洗工艺流程、操作要领及步骤、酸洗所用化学药品的理化特性、危险源、危险点及安全防护措施和应
急处理方案。
6.6  现场临时系统和酸洗正式系统安装完后,酸洗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联合检查,确认系统完整,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7  酸洗工作开始前,项目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
    a) 系统工艺流程;
    b) 运行控制参数;
    c) 危险源危险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d) 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e) 运行组织分工;
    f) 通讯联络方式。
6.8  酸洗药品装卸、调配、使用应严格按措施执行。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应进行全过程监督。
6.9  相关单位负责事故应急用品到位,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检查确认。
6.10  酸洗过程严格执行酸洗措施。
6.11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对酸洗作业进行过程监督。
6.12  废液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13  进入容器内对酸洗效果进行检查或取出试样时,应采取设安全监护人等有关保证人身安全的措施。
6.14  临时系统拆除按《酸洗临时系统安装、拆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临时系统拆除前必须漂洗干净。
7  相关文件
    QB 553-18-00——《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及执行管理办法》
8  相关记录
“安全施工措施交底记录”
“酸洗运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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