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集团公司火工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由本单位火工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三、由通防工区主管火工品安全的管理人员日常安全自查。
四、根据爆破材料安全管理状况,由当地公安部门、省煤炭管理部门组织的不定期安全火工品专项大检查。
五、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爆破材料库安全管理设施的完好和使用情况;
2、爆破材料库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3、爆破材料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爆破材料库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对于不符合本有关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