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修工不按操作规程施工,出现违章操作现象,每次罚50元。
2、维修工不能落实措施,任务完不成,工作质量低劣,罚负责人20元。
3、维修工不按定期检修制度进行检修设备,每次罚20元。
4、维修工不按巡回检查制度进行巡查设备,每次罚20元。
5、维修工检查、检修不认真,检查检修部位在24小时内出现故障,罚维修工20元。
6、定期对安全保护进行试验并填写记录。若发生事故,罚试验人20元。若不进行试验,罚试验人20元。
7、工作中不遵守规定,被矿及有关部门抓“三违”者,除按矿规定处罚外,工区再罚50元。
8、对于现场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的,每次罚50元。
9、被上级领导及部门查出设备和工作地点的隐患,除承担所有罚款外,工区罚班组50元。
10、所维修设备出现一次达不到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完好标准,罚20元。
11、不按期对设备进行注油一次,罚20元,因缺油造成事故的除按事故进行处罚外,加罚50元。
12、出现责任事故,按影响生产时间(以调度室时间为准)按每分钟5元进行处罚。
13、因备件影响生产,罚50元。
14、检修、安全保护试验等各种记录填写不认真或漏填,每次罚20元。
15、学习不参加者,一次罚5元。在矿及工区组织的考试不合格者罚20元,不按时参加培训、复训,每次罚50元。
16、班前会迟到者,一次罚10元。不遵守会场秩序者,一次罚10元。
17、出现安全事故,除按矿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工区再进行以下处罚:轻伤罚工作负责人50元,重伤及以上除罚工作负责人300牙外,再调离本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