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者必须熟知所操作机床的结构、性能、原理和故障处理方法,必须持有工种操作证。
2、工作前,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袖口要扎紧,不准围围巾、戴手套工作,女工发辫必须挽在工作帽内。
3、开车前必须检查各种安全防护、保险、电气接地装置和润滑系统是否良好,确认无误方可开车。
4、开车时应先盘车或低速空转试车,检查机床运转和各转动部位,确认正常后方准工作。
5、上、落工件要稳妥,尤其是笨重、异型工件,要与其配重工件配合好。
6、加工旧工件前,必须将有害物质清除干净。
7、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并采取防止金属屑飞溅伤人措施,加工铸铁、铸铜等材料时应戴好防尘口罩。
8、机床开动后,刀具应慢慢接近工件,操作者应站在安全操作位置,避开机床运动部位和金属屑飞出方向。清除金属屑禁止嘴吹、手拨。
9、机床运转中,不准反向制动刹车,不准手触工件或刀具,不准越过运转部位传送物件。调整机床速度、运程,调整工、夹、刀具,测量工件,机床润滑及擦拭车床,均必须停车进行。
10、机床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检查,如属电气故障,应由电工处理。
11、机床开动后,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工作中途停止加工工件,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中途停电,都必须停车、切断电源。
12、大型机床两人以上操作,必须明确主操作人统一指挥,互相配合。非主操作人不得下令开车。
13、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摆放要稳固,对容易滚动的工件要垫稳,地面油污要及时清除,保持工作场地清洁畅通。
14、机床照明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灯。
15、工作结束后,手柄、手轮放置空挡,切断电源。交接班时,必须把本班机床运转及安全等情况交代清楚,交接记录双方签字为据。